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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招投标新规定(浙江省政府工程招投标规定)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4-09-06 13: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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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浙江省政府近日颁布了一些新规定,下面我们来逐一了解。

一、开展招标应当公开透明

招标应当公开透明,这是规范招标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新规定中规定了以下几点内容:

1、招标公告应当在省级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央和省级媒体等至少三个渠道同时发布,确保公告范围广泛;

2、招标文件内容应当充分、真实、准确、规范,且不得含有限制竞争的内容;

3、评审公示应当实行先公示后评审的原则,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

4、中标公示应当实行“谁中标、公布多久”的原则,即公示中标候选人及其报价及评审结果,不得包含其他内容。

二、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标的物品和规则

招标文件是确定招标对象、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范的基本文书。为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新规定中规定:

1、招标文件内容应当明确标的物品的基本情况、数量、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等,确保投标人对标的物品有充分的了解;

2、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同时还应当注明评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评审人员名单;

3、招标文件应当注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逾期、缺件和不按要求投标的处罚措施。

三、招标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正公平、诚实信用是招标行为最基本的道德原则,为了保障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新规定中做出了如下规定:

1、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和评估,不得在这些方面给予偏袒;

2、招标人应当公开招标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并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质疑权;

3、招标人应当保障投标人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竞争;

4、招标人应当保证投标文件的机密性和不泄密性,不得将投标文件外借或转移他人。

四、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和义务

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义务,依法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过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新规定中规定:

1、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定代表人以及担任投标工作的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格证明;

2、投标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

3、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签署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和保证;

4、投标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标过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上面就是本次浙江新规定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的公正、公平、透明度,保障各个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政府工程招投标规定

浙江省政府工程招投标规定是为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促进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的提高,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投标人、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根据浙江省政府工程招投标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监理、勘察等资格条件,且应当持有资格证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独立开展招标活动的能力和信誉。

招标文件内容

浙江省政府工程招投标规定要求,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程类型、工程合同价款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应包括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施工、监理和设计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要求、评标标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

浙江省政府工程招投标规定要求,招标人应当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同时对招标结果进行备案,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投诉、举报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并对行为人给予相应的惩罚。

浙江省政府工程招投标规定是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良性有序发展的重要法规,招标人、投标人、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应当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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