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进行专业承包资质办理项目(下称“项目”),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一方(“披露方”)需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其持有的某些保密信息,为保护披露方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乙方在资质办理过程中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商业、技术及运营信息。具体包括:
商业秘密:企业财务数据、人员配置方案、股东结构、审计报告及申报策略;技术资料:工程项目业绩材料、技术负责人简历、专业技术设备清单及认证文件;运营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进度、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申报流程细节;其他文件:以书面、口头、电子等形式提供的任何标明“保密”的材料。二、保密义务
1.义务范围:接收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标准不低于其保护自身同类信息的审慎程度,除为履行本项目目的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2.限制披露: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公司)披露保密信息。
3.知悉范围限制:保密信息仅限接收方为执行本项目直接参与的人员知悉,接收方应确保相关雇员遵守本协议约定,并承担雇员泄密的连带责任。
三、保密期限
1.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保密信息因合法原因进入公有领域为止。
2. 若本项目终止或解除,接收方应在披露方提出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或销毁所有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复制件及电子数据。
四、违约责任
1. 若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披露方损失的,接收方还应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包括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2. 如违约行为导致保密信息向第三方扩散,接收方应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且赔偿范围可涵盖因泄密导致的市场机会损失。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湖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