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资质审核中对应急照明系统的检查需依据现行技术规范,重点关注系统设置、功能实现、设备性能及标准符合性。主要检查内容及依据如下:
一、系统设置与安装合规性
1.灯具与标志设置
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类别、型号、材质、防护等级、安装位置、高度及间距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特殊场所需确保视觉连续性。标志灯具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光源应急点亮/熄灭响应时间需满足GB 17945-2024规定。2.备用照明与照度要求
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关键场所的备用照明照度,以及疏散路径地面水平最低照度需达标(依据设计文件及GB 51309)。测试地面中心最不利点照度,确保火灾状态下满足疏散需求。3.配电设备安装
应急照明配电箱、集中电源的设置位置及防护等级需符合设计,蓄电池初装持续工作时间应达标。二、系统功能与应急响应
1.应急启动性能
触发火灾信号后,系统应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应急状态:非持续型灯具立即点亮,持续型灯具由节电模式切换至应急点亮模式。测试主电源切断后,灯具应急切换点亮时间及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通常≥90分钟)。2.智能控制能力
应急照明控制器需具备一键启动、故障报警、消音及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并能显示所有灯具状态及应急启动时间。集中电源应支持手动/自动应急切换,且各输出支路独立保护。3.特殊场景联动
需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时,相关标志灯应动态调整指示方向(如箭头转向、“禁止入内”标志点亮)。三、设备与产品认证
1.质量合规性
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疏散标志需提供国家消防产品认证文件,确保符合GB 17945-2024标准。灯具电池类型需与市场准入证明文件一致,且标称应急工作时间实测达标。2.组件可靠性测试
连续3次操作试验按钮,验证灯具自动应急转换功能;集中电源需模拟主电故障,测试输出稳定性。四、新标准执行要点(2025年更新)
GB 17945-2024调整:取消“防护等级”单独章节,新增疏散指示标志专用图形显示装置、灯具自检信息存储等要求,删除部分蓄电池类型附录。检测依据:现场评定需同步参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 44481-2024),确保全生命周期功能一致性。>注:验收时需确保所有检测基于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优先采用自动化测试手段,并核对设计文件与实际配置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