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审批权限调整
自2023年9月15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回了此前下放试点的资质审批权限。企业申请机电安装工程资质的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续以及涉及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国企改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必须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福建省住建厅仅负责转报申请材料,不再受理审批。
2.资质延续要求
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资质证书(含原试点期间由省厅审批换发的资质证书):
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届满前向住建部申请延续。
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相关规定直接向住建部申请延续。
逾期申请延续将不予受理。
企业申请延续时,可向福建省住建厅申请开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作为辅助材料。
3.业绩信息要求
申请资质所用的企业业绩必须为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需为平台上满足标准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申报前需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确认指标真实性。
4.资质申报与监管强化
严格规范受理审查流程,加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的函询核实,确保真实性。
实施《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2025年4月1日起试行),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条件,核查结果与企业承揽业务、资质许可等挂钩。
加大处罚力度,对弄虚作假企业依法严惩并列入“黑名单”,严厉打击“黑中介”违法行为。
总结关键依据:
资质审批权在住建部,延续需严格按时限申请。
业绩必须来自全国平台且满足数据等级要求。
动态核查常态化,违规将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