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设备设计资质要求
1.压力管道设计许可
涉及最高工作压力≥0.1MPa、公称直径≥50mm的气体/液化气体管道(如氨制冷管道、大型氟利昂高压管道),设计单位需持有GC1或GC2级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焊接、无损检测等作业人员需持特种设备操作证。
2.特定制冷剂系统
氨制冷系统设计需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D0001)及GB 50235施工规范;二氧化碳跨临界系统的高压管道需按高压管道管理。
二、图纸内容与深度规范
1.系统原理图
清晰标注制冷流程、设备位号及控制逻辑,体现技术先进性与工艺合理性。对复杂设备(如快速冻结装置)需单独标注作业间布局及人员限制要求。2.设备布置图
按比例绘制建筑轴线、设备基础及预留孔位,标注设备定位尺寸与安装标高。突出关键区域:制冷机房需标注防护服配置点,氨管道严禁穿越人员密集区。3.管道设计图
采用管束形式简化交叉,用断开线处理交叉点;多套相同设备可简化绘制。液氨管线需明确避让办公/休息区,厂区设风向标及应急设备位置。三、安全与合规性要求
1.风险管控标注
在制冷机房、储氨罐等区域注明风险等级及管控措施,配套空气呼吸器、急救药品等标注。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区域需标注审批流程标识。2.强制检测项目
压力管道需标注检测证书编号及使用登记信息;防雷装置需注明设计资质与定期检测要求。四、协作设计规范
1.工艺主导性
工艺设计需先行确定压缩机选型、系统布局,并向土建/电气专业提供设备荷载、管线预留条件。
2.跨专业一致性
建筑轴线编号、设备位号需与土建图、原理图完全对应;其他专业区域用双点划线示意。
>注:设计前需完整收集冷负荷、水质报告、气象数据等原始资料,确保设备选型与工况匹配。